秀州路开盛小商品批发市场里面有两个老板吵架,一气之下把门给堵了,这样一弄别的老板不好做生意了。
吵架的双方是市场里开店的两个老板,警察赶到后,双方还是吵个不停。现场有5辆电动三轮车把进出通道堵得死死的,小应说,其中有3辆是郑女士的。
小应:今天对方是开了3个电动三轮车停在这里,挡在通道,也挡在我们门口,一个影响我们生意,一个影响出行。
实在气不过,小应也采用同样的方式进行反击,他开了2辆电动三轮车过来堵门。
小应:本来是没有矛盾的,而且我们还是老乡,本来也没矛盾,就因为里面有店铺,我们买了以后,店铺边上公共区域谁挨着谁用,我们当时跟她好好沟通的。
双方矛盾的焦点就是小应新买店铺旁边的一块公共区域,大概有6个平方,正好在小应店铺旁边楼梯的下方,以前是郑女士占用。小应说,以前这个店铺的租户不跟郑女士计较,但是现在他已经把店铺买下来了,他觉得这块区域不能让郑女士一家独占。
小应:当时市场改造的时候,这里属于公共区域,我作为业主也可以使用,但不可能被某人独用,我有权利可以用一部分,我就是想维护自己这个权益。我把业主委员会也叫来了,是来沟通的,我没有说你今天搬掉,明天搬掉,我的意思这个地方是公用的,你这样独占7、8年是不对了。
为了这个问题,小应和郑女士吵过很多次,警察、社区、街道都来调解过,但都没有用。那么情况是不是像小应说的这样呢?现场,郑女士承认公共区域确实是她在用,现在小应提出来也想用这块区域,大家可以好好商量,但是小应他们讲话讲得太难听,郑女士就不高兴了。
郑女士:本来是一点矛盾都没有的,有的时候客户来,我们每天给他叫客户,关系还蛮好的,然后他这里房子(店铺)拍下来以后,这里不是我们放着的吗?他就过来跟我说,要这里钥匙,说这个地方是他的,说我强占了他家的东西,他家的财产,我说这个不管你们的事,这个是公家的,我也没说是我们的。
而这次双方矛盾升级,郑女士叫人来堵门堵通道,她说是因为小应妈妈先开口骂人。
郑女士:她在骂呀,说我占用她家的东西,叫我求她,求她才给我放,又说我们占用她家的位置,然后车子就过来了,她说道歉跟狗道歉,你听到这,你说舒服不舒服,肯定是不舒服的,反正就是为了这几句话,其它没有什么。
车子堵门堵通道,影响大家进出。警察叫双方先把车挪走,再坐下来商量,小应也同意了,把车开走,但郑女士还在气头上,不同意挪车。记者随后又联系了社区书记,徐书记说,这两家的矛盾已经调解过多次了,他们也很头疼。
南湖区建设街道丁家桥社区书记 徐伟:我们社区、街道包括派出所给他们调解过无数次,还是这个矛盾调解不好,这个市场也是有业委会的,我们把业委会主任也叫过来,我们也建议他,涉及到公共区域应该都是全体业主的,私自给别人用也肯定不对的。
徐书记说,现在市场业委会正在换届,等新的业委会接受,社区会督促他们尽快明确公共区域的使用和管理。
南湖区建设街道丁家桥社区书记 徐伟:关于公共区域这一块,也是他的职责,让他可以管起来,包括通道什么的,希望业委会关于这个东西(公共区域)自己开一个业主大会,或者出一个规章制度一样的,到底是怎么使用,可以都不用,也可以给大家用,也可以以出租的形式。
栏目随行律师陈朱光认为,楼下这6个平方的公共区域,既不属于郑女士,也属于小应,任何一方想私自占用都是没道理的。
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朱光:按照法律规定,实际上公共区域是由物业的使用人或者所有人共同使用,共同管理的,任何一方占为己有进行私人的处理,都是不恰当的。
来源:小新说说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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